本發(fā)明關于能夠在停車中供電至電動車輛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和使用電動車輛用托盤的機械式停車裝置。
背景技術:
1、預計電動車輛(例如電動汽車)迅速普及,隨著其普及,預測到電動車輛的充電站的不足。因此,期望在機械式停車裝置中在停車中供電至電動車輛而充電。
2、為了滿足該要求,提出了在載置電動車輛的托盤設置用于供電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口(例如,專利文獻1、2)。
3、專利文獻1的“停車裝置用托盤”具備:從上方觀察而具有大致長方形的形狀的托盤主構(gòu)造體;和車輛側(cè)中繼端子、端子支撐構(gòu)造體、引導部件以及中繼設備。其中,車輛側(cè)中繼端子、端子支撐構(gòu)造體以及引導部件設置于沿著托盤主構(gòu)造體的長邊即特定長邊的上表面。
4、專利文獻2在俯視觀察下以包圍停車于托盤的電動車輛的周圍的方式在托盤的前后緣部和左右緣部設置多個電源供給部。電源供給部具備:有底箱狀的容納室,其在托盤的上表面開口;蓋部件,其將該上部開口部以能夠開閉的方式閉塞;以及充電電纜,其容納于容納室內(nèi)且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連接部。蓋部件在閉塞時構(gòu)成相對于托盤的上表面無高低差的連續(xù)平面,而且具有能夠承受電動車輛的重量的強度。
5、在先技術文獻
6、專利文獻
7、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4-70472號公報
8、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1-231546號公報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發(fā)明要解決的課題
2、在專利文獻1中,車輛側(cè)中繼端子、端子支撐構(gòu)造體以及引導部件(以下,“中繼端子構(gòu)造體”)設置于沿著托盤主構(gòu)造體的長邊即特定長邊的上表面,因而車輛需要避開中繼端子構(gòu)造體地上下托盤。
3、因此,在俯視觀察下具有長方形且上表面實質(zhì)上平坦地形成的托盤(以下,“平坦托盤”)的情況下,需要將能夠停車的車輛寬度與并非電動車輛的車輛(以下,“非電動車輛”)相比較而設定成較窄。
4、另外,中繼端子構(gòu)造體在平坦托盤的寬度端部的上表面突出,因而對于電動車輛和非電動車輛的任一種而言,在向托盤上下時都難以進行駕駛操作。
5、在專利文獻2中,蓋部件在閉塞時構(gòu)成相對于托盤的上表面無高低差的連續(xù)平面,而且具有能夠承受電動車輛的重量的強度,因而在閉塞時不會與蓋部件干涉,容易向托盤上下。
6、可是,以包圍停車的電動車輛的周圍的方式設置有電源供給部,因而為了避免與向上方打開的蓋部件的干涉,與此相應地需要將電動車輛的能夠停車的車輛寬度與非電動車輛相比較而設定成較窄。
7、另外,由于忘記關閉蓋部件,有可能與上下時的車輛干涉而車輛、輪胎和蓋部件損傷。
8、進而,作為蓋部件的忘記關閉對策,例如,如果設置自動地關閉的機構(gòu),則存在零件件數(shù)增加而成本增加且成為故障的主要原因的可能性。
9、本發(fā)明是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點而首創(chuàng)的。即,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車輛用托盤和使用電動車輛用托盤的機械式停車裝置,該電動車輛用托盤容易進行車輛向平坦托盤上下時的駕駛操作,能夠?qū)⒛軌蛲\嚨碾妱榆囕v的車輛寬度設定成與非電動車輛相同。
10、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案
11、依據(jù)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動車輛用托盤,其具備插口組件,該插口組件在俯視觀察下具有長方形,上表面實質(zhì)上平坦地形成,并被埋設于在其上載置電動車輛的車輛搭載面,
12、前述插口組件具有:
13、充電插口,其用于對前述電動車輛進行充電;
14、上部開放的插口容器,其被埋設于前述車輛搭載面并在內(nèi)部容納前述充電插口;以及
15、容器上蓋,其將外周部固定于前述車輛搭載面,并覆蓋前述插口容器的上表面,
16、前述容器上蓋的總高度比車輛的最低離地高度更低,且前述容器上蓋以前述車輛的輪胎能夠在其上通過的方式構(gòu)成,
17、前述容器上蓋還在其上表面具有能夠供接入到前述充電插口的接入開口,
18、前述接入開口能夠供連接至前述充電插口并經(jīng)由充電電纜供電至前述電動車輛的充電插頭通過,且設定成比前述車輛的輪胎寬度更小。
19、發(fā)明效果
20、依據(jù)上述本發(fā)明的構(gòu)成,容器上蓋的外周部固定于車輛搭載面,以覆蓋在內(nèi)部容納充電插口的插口容器的上表面的方式構(gòu)成容器上蓋。
21、該容器上蓋的總高度設定成比車輛(電動車輛和非電動車輛)的最低離地高度更低,因而車輛的下表面不可能與容器上蓋干涉,能夠在車輛的輪胎之間跨過容器上蓋地上下托盤。
22、進而,容器上蓋以輪胎能夠在其上通過的方式構(gòu)成,因而即使在輪胎在容器上蓋上通過的情況下,車輛也能夠就那樣向托盤上下。
23、因此,對于電動車輛和非電動車輛的任一種而言,都容易進行車輛向平坦托盤上下時的駕駛操作。
24、另外,容器上蓋在其上表面具有能夠供接入到充電插口的接入開口。該接入開口以能夠供連接至充電插口并經(jīng)由充電電纜供電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頭通過的方式構(gòu)成,因而通過接入開口將充電插頭連接至充電插口,從而能夠供電至電動車輛。
25、另外,接入開口設定成比車輛的輪胎寬度更小,因而即使在輪胎在接入開口上通過的情況下,也能夠不嵌入至接入開口地無障礙地通過。
26、因此,無論是電動車輛和非電動車輛的哪一種,都能夠自由地停車于平坦托盤,且不需要蓋的開閉,因而能夠?qū)⒛軌蛲\嚨碾妱榆囕v的車輛寬度設定成與非電動車輛相同。
1.一種電動車輛用托盤,其具備插口組件,該插口組件在俯視觀察下具有長方形,上表面實質(zhì)上平坦地形成,并被埋設于在其上載置電動車輛的車輛搭載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其中,
13.一種機械式停車裝置,其具有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用托盤。